星期六, 4月 04, 2009

中山北路七段14巷租不出去房東掛的布條

這是我經過中山北路七段14巷順手拍下的照片,由布條可以發現
1. 「前三個月免租金」:相當於第一年75折,當然,房東可能會跟你「綁約」要租一定期限、要你先拿押金做擔保;但首年租金75折對房客而言幾乎是看得到吃得到了
2. 「可議」,代表還有殺價空間、降價空間
3. 「歡迎鄰近商家喬遷至此」:代表公然和附近房東搶生意、搶房客;如果是隔壁店面跟原本房東退租改來跟這屋主租,不是很明顯在「互挖牆角」嗎?房東之間應該有共同撐住、維持住「房價」、「租金」的共識和默契,居然都「不顧道義」了,代表「租不出去」這情況對房東「殺很大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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